:杭州某小区业主陈某因精装房墙纸霉变拒缴物业费三年,法院判决其补缴费用并承担违约金4.2万元。
质量责任主体认定:房屋渗漏若属公共管道问题,物业需担责;若为业主自装部分损坏,则属个人维护范围
法律要点: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四十条规定,防水工程保修期5年,业主应在期限内主张权益
质量责任主体认定:房屋渗漏若属公共管道问题,物业需担责;若为业主自装部分损坏,则属个人维护范围
法律要点: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四十条规定,防水工程保修期5年,业主应在期限内主张权益
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。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,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。
案例:石某和王某夫妻购置毛坯房后一直未装修入住。2020 年物业公司入驻催缴物业费,二人以未入住为由拒付。物业公司诉至法院,法院经审理,因物业依约服务且合同无未入住减免约定,依据民法典,最终判决二人按合同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。
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。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,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。
案例:石某和王某夫妻购置毛坯房后一直未装修入住。2020 年物业公司入驻催缴物业费,二人以未入住为由拒付。物业公司诉至法院,法院经审理,因物业依约服务且合同无未入住减免约定,依据民法典,最终判决二人按合同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。
业主大会成立前,前期物业合同对全体业主有效;业主大会成立后,可重新选聘物业公司,但原合同继续有效至新合同生效。
业主大会成立前,前期物业合同对全体业主有效;业主大会成立后,可重新选聘物业公司,但原合同继续有效至新合同生效。
物业公司服务存在“明显瑕疵”(如长期不清理垃圾、未维护电梯导致停运),法院可酌情减少业主应缴费用;但若仅为“一般性瑕疵”(如绿化修剪不及时、个别照明故障),业主仍需全额缴费。
物业公司服务存在“明显瑕疵”(如长期不清理垃圾、未维护电梯导致停运),法院可酌情减少业主应缴费用;但若仅为“一般性瑕疵”(如绿化修剪不及时、个别照明故障),业主仍需全额缴费。
案例:某小区物业因绿化养护不及时被诉,法院认为“绿化瑕疵未危及业主基本生活”,判决业主补缴物业费
2023年8月,北京朝阳法院判决某业主补缴拖欠3年的物业费及违约金9.8万元;
2024年3月,上海闵行某小区32户业主集体败诉,需补缴物业费超200万元...